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公司):
经研究决定:
陈辉同志任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闽侯县司法局甘蔗司法所所长职务;
叶冬平同志任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游承峰同志任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施宏燕同志任闽侯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陆小芳同志任闽侯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徐辉同志任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马凤格同志任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世旺同志任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成标同志任闽侯县总医院院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晓威同志任闽侯县总医院副院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江道勇同志任闽侯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主任(副科级);
余仰群同志任闽侯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闽侯县洋里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员职务;
吴燕飞同志任闽侯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闽侯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陈尔凤同志任闽侯县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三叠井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畅玉燕同志任闽侯县昙石山遗址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闽侯县十八重溪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建钦同志任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建财同志任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副主任;
程钦珠同志兼任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闽侯县审计局总审计师(副科级)职务;
程斌同志任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闽侯县昙石山遗址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林升典同志任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嘉玮同志任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处处长;
王帅同志任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林生辉同志任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剑东同志任闽侯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闽侯县农业机械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方晓霞同志的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学钟同志的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润同志的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景希同志的闽侯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永春同志的闽侯县司法局祥谦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怀文同志的闽侯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副科长级)职务;
免去程民同志的闽侯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育荣同志的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忠兵同志兼任的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才铿同志的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崧同志的闽侯县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辉同志的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余芳同志的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志锋同志兼任的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叶鑫同志的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处处长职务;
免去张建伟同志的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