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长福置业有限公司“德康物流园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1-04-0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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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长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德康物流园一期”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我局于2018年7月24日核发了“德康物流园(一期)(1#生活服务配套房、2#物资中转站、3#物资中转站、4#物资中转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1800207号;并于2020年3月10日批复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现建设单位因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我局申请对未建的1#生活服务配套房、2#物资中转站、4#物资中转站进行变更,拟变更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图):

一、1#生活服务配套房:

1、原层数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基底面积961.01m2 、计容建筑面积6969.07 m2、建筑高度35.80米,变更为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基底面积915m2 、计容建筑面积8855m2、建筑高度40.2米;各楼层平面及层高做相应调整。

2、原地下室建筑面积1863.85 m2现扩大地下室轮廓为1#楼和2#及两栋楼之间的地下区域,扩建后地下室建筑面积3265m2

3、人防地下室区域由1#生活服务配套楼地下一层变更至2#物资中转站地下一层。

4、1#建筑长度由46.5米变更为44.62米;建筑色彩及材质由浅黄色涂料变更为灰色大理石,优化东立面建筑轮廓。

二、2#物资中转站

1、2#楼原建筑基底面积1679.6m2 、计容建筑面积17048.53 m2、建筑高度47.10米,变更为建筑基底面积1643.56m2 、计容建筑面积16617.93m2、建筑高度53.6米;各楼层平面及层高做相应调整。

2、2#楼建筑长度由70米变更为68.5米;建筑色彩及材质由浅黄色涂料变更为灰色大理石

4#物资中转站

1、4#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511 m2一层局部增设夹层4#楼地上建筑面积由11817.39 m2,计容建筑面积17839.56m2变更为地上建筑面积12550.08m2,计容建筑面积18205.56m2

2、对4#楼东、西、北立面进行调整

四、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由1#生活服务配套楼西侧变更至1#生活服务配套楼东侧;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22辆变更为89辆,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24辆变更为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原地上473辆变更为地上626辆。

五、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调整:原建筑基底总面积15565.66㎡调整为15483.61㎡;原总建筑面积为47244.48㎡调整为50429.65㎡;原计容建筑面积56264.58㎡调整为58085.91㎡;原不计容建筑面积1863.85㎡调整为3776㎡。

调整后单栋建筑指标:

建筑名称

1#生活服务配套楼

2#物资中转站

3#物资中转站

4#物资中转站

1#、2#楼地下室

4#楼地下室

合计

使用功能

办公楼

高层仓库

单层仓库

单层仓库

地下停车库

消防水池及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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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上8

地上10层

地上1层

地上1层

地下1层

地下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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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底面积(㎡)

915

1643.56

5771

71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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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3.61

建筑面积(㎡)

7940

16617.93

9545.64

12550.08

3265

511

50429.65

地上建筑面积(㎡)

7940

16617.93

9545.64

12550.08

/

/

46653.65

地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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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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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5

511

3776

计容面积(㎡)

8855

16617.93

14407.42

18205.56

/

/

58085.91

计容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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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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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5

511

3776

建筑长度(m)

44.62

68.5

58.0

71.9

128.12

35

/

建筑宽度(m)

24.0

24.0

99.5

99.5

29.0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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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m)

40.2

53.6

23.9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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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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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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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调整后规划技术指标满足2020年3月10日批复的总平面调整方案,调整内容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划》(2016)及相关规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以上变更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48日至2021416日。公示地点:德康物流园一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调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