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创邦实业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调整及1#、2#、5#厂房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2-04-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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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创邦实业有限公司厂区位于闽侯县鸿尾乡。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0年11月经我局批复,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用地面积18958.1㎡,建筑总占地面积8527.5㎡,总建筑面积13810.9㎡,建筑密度45%,容积率1.1,绿地率15%。我局于2020年12月10日核发了该项目1#~6#厂房及宿舍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000147号)。

现建设单位为使资源综合利用,向我局申请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拟调整内容为:取消原总平中的1#、2#、5#、6#厂房及宿舍楼(未建),拟调整为3栋厂房(1#、2#、5#厂房);原3#、4#厂房调整绝对高程,其余调整详见图纸。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指标为:征地用地面积18958.1㎡,实用地面积18531㎡,建筑占地面积8338.72㎡,总建筑面积32850.71㎡,建筑密度45%,建筑系数45%,容积率1.77,绿地率15%。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各相关规范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1#、2#、5#厂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5日。公示地点:“福建省创邦实业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1#、2#、5#厂房建筑设计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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