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为了满足项目电力深化设计审批、施工的需要,同时为了提升小区主入口外观效果,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3#、6#、8#~13#、15#、S2#、S3#、S5#、S6#楼及地下室)(建字第35012120211000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
1、将原设置于S6#楼的环网室移至S3#楼内。
2、对S2#楼建筑外立面效果进行优化提升,并结合精装设计对建筑内分隔墙做设计调整变更。
3、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分成2本(分别为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3#、6#、8#、S2#、S3#楼及地下室,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9#~13#、15#、S5#、S6#楼及地下室)。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14.58%,绿地率30%,总用地面积69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55.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8067.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3988.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114.2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68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911辆。
以上调整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示地点: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方案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