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设计方案更加完善合理,建设单位申请在不改变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对10#楼二、三层平面图中02、06单元竞配建住宅厨房与卫生间的虚线分隔墙位置进行调整,并在厨房处增加一扇窗户,以满足燃气管道接入厨房的要求;
2、将原总平面图指标表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仅作为停车与设备用房)”修改为“地下室建筑面积(仅作为停车与设备用房)”,“人防车库”修改为“人防面积”;
3、在3#楼地下室的通讯接入机房内部增加一道竖向隔墙,由1间分隔为2间并增加一扇防火门,通讯接入机房总面积不变。
以上调整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22日。公示地点:阅云台公馆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相关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