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福建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全县各相关乡镇上报的2021年度植树造林财政补助项目开展县级抽检核查工作,经核查,验收合格并享受补助的面积为5406.41亩,需下达财政补助的资金521.5517元(详见附表)。为了严格下拨补助资金,现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进行举报或投诉: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林业局(0591-22064995)。
附表:2021年闽侯县造林绿化财政补助资金公示表
闽侯县林业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