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总平面规划调整及学生宿舍A#、B#、食堂C#、食堂一、食堂二等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5-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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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学生宿舍 A#、B#、食堂 C#、食堂一、食堂二分别于2012年7月27日、2012年10月1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1200115号、建字第350121201200178号)。原闽侯县城乡规划局于2015年10月28日批复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征地面积137638.44㎡,实用地面积104169.93㎡,总建筑面积116301.84 ㎡,总计容面积,109411.91㎡,容积率1.05,建筑密度20.01%,绿地率25%。

现建设单位为推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升格职业本科大学事宜,拟对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根据现行已批控规调整该项目实用地面积,总平面图中地形底图、各类规划控制线等根据最新地形及控规进行更新;

2.将学生宿舍A#功能调整为教研办公楼A#,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3.将学生宿舍B#功能调整为教研办公楼B#,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4.将食堂C#功能调整为实训楼C#,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5.将食堂一功能调整为食堂、艺术活动中心,对三层、四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6.将食堂二功能调整为工科教学实训楼,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根据现状修测调整建筑轮廓,外立面保持不变;该单体原批建筑面积3680.045㎡,占地面积1050.65㎡,调整后建筑面积3826.53㎡,占地面积978.82㎡

7.根据现状修测报告调整工科教学实训楼(扩建部分)建筑轮廓线及总平定位等,同时申请按现状补办工科教学实训楼(扩建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建部分建筑面积531.07㎡,计容建筑面积531.07㎡,占地面积187.63㎡。

8.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征地面积137638㎡,实用地面积119224.64㎡,总建筑面积116452.54㎡,总计容建筑面积109562.61㎡,建筑占地面积20844.73㎡,容积率0.92,建筑密度17.48%,绿地率35%。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变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示地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