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白沙高级中学总平面规划调整及新建食堂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7-0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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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白沙高级中学总平面规划调整及新建食堂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原闽侯县白沙初级中学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9年3月经我局批复同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26027.03平方米,容积率0.74,建筑密度27.9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20265.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302.9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7275.49平方米。根据侯政办项〔2024〕249号会议精神,将闽侯县白沙初级中学校园土地改划拨给闽侯县教育局,用于闽侯县白沙高级中学办学使用。

现建设单位因现有校舍无法满足学生寄宿使用需求,拟向我局申请对原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拟拆除旧行政办公楼,新建一栋地上6层,地下1层的食堂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164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891.4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312.57平方米;拟增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泵房;拟在已建架空田径场架空层增设器材室、讲台等功能;根据《不动产权证书》(闽(2025)闽侯县不动产权第9002313号)调整项目用地面积,及根据《闽侯县白沙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实际用地面积。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及新建食堂宿舍楼、架空田径场架空层改造建筑设计方案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6037.4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4635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32.74%,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29633.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386.33平方米,占地面积8066.29平方米。

经审核,调整内容满足《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示地点:“闽侯县白沙高级中学”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变更前后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