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工程(6#、7#、8#、9#、10#)”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该项目于2024年08月2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135号),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27553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92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496.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46832.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3441.81平方米,容积率1.2839,建筑密度43.40%,绿地率10.017%。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一、6#楼二层使用功能由仓库变更为仓库及冷库;7#、8#楼二层使用功能由仓库变更为冷库。
二、6#楼二层南北侧装卸货平台局部变更为收货穿堂;7#、8#楼二层南北侧及6#、7#、8#楼之间的装卸货平台变更为收货穿堂。
三、6#楼二层与7#楼二层之间增加连廊;7#楼二层与8#楼二层之间增加连廊。
四、6#楼与7#楼之间增加制冷设备放置区;7#楼与8#楼之间增加制冷设备放置区;取消8#楼东侧车行坡道下方的部分设备用房。
五、6#、7#、8#楼外墙由200mm厚砖墙变更为300mm厚岩棉夹芯板墙体(含骨架)。
六、6#、7#、8#楼一层南、北侧部分卷帘门上方增加手摇窗;二层卸货平台卷帘门尺寸调整,部分卷帘门上方增加手摇窗。
七、9#、10#楼一层部分内隔墙取消。
八、项目场地绿地、道路、停车位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27553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92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455.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48996.2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2024.29平方米,容积率1.2951,建筑密度42.66%,绿地率10.019%。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示地点: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工程(6#、7#、8#、9#、10#)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项目工程(6#、7#、8#、9#、10#)”调整前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