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勃莱特彩焰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2-0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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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勃莱特彩焰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的“福建勃莱特彩焰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

  我局于2024年10月31日批准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调整方案并核发了3#钢结构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350121202400163号)。该项目原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征地面积38030.6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5657.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483.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161.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2.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5272.4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22.2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695.16平方米,容积率1.27,建筑密度30.0%,绿地率30.7%,机动车停车位146部,非机动车停车位444部。

  现建设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拟向我局申请总平面规划调整:

  1.根据竹岐控规修编成果调整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对应调整,总平面图中地形底图、各类规划控制线等根据最新地形及控规进行更新;

  2.优化2#厂房的规划方案,建设规模及指标相应调整;

  3.优化项目停车、堆场及绿地布局;

  4. 取消15#厂房东侧的玻璃钢埋地水池108t;

  5. 在项目西侧入口规划门卫房;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8030.6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564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695.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637.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748.9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8.2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021.52平方米,容积率1.03,建筑密度36.5%,绿地率15.0%,机动车停车位12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60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合同、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7日。公示地点:福建勃莱特彩焰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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