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德盛(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制造项目—8号厂房、9号综合服务配套楼、10号门卫、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2-1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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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德盛(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制造项目—8号厂房、9号综合服务配套楼、10号门卫、地下室”位于闽侯县南屿镇,该项目于2025年3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5GG0032533号)。

  为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特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图纸局部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8号厂房电梯延伸上至屋面,电梯改为无机房电梯,原电梯机房改为电梯间。

  2、9号综合服务配套楼12层9-6~9-9轴交9-E轴增加设备用房;14层9-5轴交9-C轴取消楼梯,9-6轴交9-B轴楼板倒圆角,9-5轴交9-C轴增加配套办公面积。

  调整后该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5GG0032533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地块相关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公示地点:宏德盛(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制造项目—8号厂房、9号综合服务配套楼、10号门卫、地下室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宏德盛(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制造项目—8号厂房、9号综合服务配套楼、10号门卫、地下室”调整前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部分)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