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及6#厂房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批前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5-11 15:3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位于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蔗片区。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2年7月25日经我局批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19949㎡,实际用地面积19440㎡,计容建筑面积46783.88㎡,建筑占地面积8937.14㎡,总建筑面积49291.88㎡,建筑密度45.97%,容积率2.41,绿地率10.29%,建筑系数45.97%,机动车停车位153辆(其中地面107辆,地下4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24辆,均位于地面。

  现建设单位因厂区生产需要,拟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如下调整(具体详见附图):

  1、拟拆除原已建试验楼,调整为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9层的6#厂房及连廊;

  2、拟将原总平中部分停车位改为绿地;

  3、为满足车位配置要求,拟将1#厂房、2#厂房一层平面图原生产车间部分功能改为架空停车;

  4、根据《关于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指标的函》调整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由19440㎡调整为19450㎡;

  5、其余变更详见图纸。

  调整后,该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征地面积19949㎡,实际用地面积19450㎡,计容建筑面积55454.47㎡,建筑占地面积9712.18㎡,总建筑面积60066.94㎡,建筑密度49.93%,容积率2.85,绿地率15%,建筑系数49.93%,机动车停车位167辆,其中地面停车77辆(1#厂房架空停车46辆,6#厂房架空停车23辆,室外地面停车8辆),地下停车90辆,非机动车停车509辆(室外地面停车277辆,2#厂房架空停车232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并申请核发6#厂房及连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2日,公示地点: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