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众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洽浦家园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我局于2026年4月3日核发了该项目1#~3#楼、5#~6#楼、S1#、S2#、S3#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26GG0043648号)。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6608.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36608.00平方米,容积率1.60,建筑密度18.99%,绿地率35.00%;总建筑面积75982.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5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328.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8572.4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410.5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953.0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62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66辆。
因项目优化设计及洽浦82号、洽浦88-1号、洽浦102-4号、洽浦106号等4座历史建筑的修缮需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根据使用功能需要,调整5#楼屋面层电梯机房面积;
2.根据县住建局对地块内4座历史建筑修缮方案的审批结果调整历史建筑的面积指标。
调整后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6608.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36608.00平方米,容积率1.60,建筑密度18.99%,绿地率35.00%;总建筑面积75982.62平方米 (减少0.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53.74平方米(减少0.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328.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8572.05平方米(减少0.3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410.5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953.0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62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66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1#~3#楼、5#~6#楼、S1#、S2#、S3#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并申请核发洽浦82号、洽浦88-1号、洽浦102-4号、洽浦106号历史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2日。公示地点:福州日报、洽浦家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060065、22982504,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