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0-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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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甘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2016年是我县实施“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榕政综〔2016〕2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各目标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基层基础,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继续减少,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开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县政府安委会要建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加强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并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建设”体系量化考核中的权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各目标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一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县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二要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整治等目标任务。三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学校、旅游、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民爆物品、渔业船舶、冶金、油气输送管道、涉氨制冷、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四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健全完善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做好事故归口统计和联网直报工作。五要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全面摸清本辖区本系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础;组织开展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大职业病防治宣教力度,提高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六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现场救援信息传输、资源调度制度,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七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宣传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八要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现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提升基层装备水平。

四、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县政府安办要采取警示通报、诫勉约谈、重点督办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跟踪落实。县政府安委会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要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对年度较大以上事故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要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详细目录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附件

目 录

一、2016年乡镇(街道)、青口管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1.2016年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

2.2016年青口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10

3.2016年祥谦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12

4.2016年尚干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14

5.2016年南通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16

6.2016年上街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18

7.2016年竹岐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0

8.2016年鸿尾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2

9.2016年荆溪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4

10.2016年甘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6

11.2016年白沙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8

12.2016年洋里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0

13.2016年大湖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2

14.2016年廷坪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4

15.2016年小箬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6

二、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1.2016年闽侯县经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8

2.2016年闽侯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40

3.2016年闽侯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42

4.2016年闽侯县公安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44

5.2016年闽侯县上街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46

6.2016年闽侯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48

7.2016年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50

8.2016年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52

9.2016年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53

10.2016年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56

11.2016年闽侯县消防大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58

12.2016年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60

13.2016年闽侯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62

14.2016年闽侯县上街(高新区)交警大队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64

15.2016年闽侯县发改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66

16.2016年闽侯县农业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68

17.2016年闽侯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0

18.2016年闽侯县林业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1

19.2016年闽侯县农机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3

20.2016年闽侯县供销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4

21.2016年闽侯县旅游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5

22.2016年闽侯县总工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6

23.2016年闽侯县卫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7

24.2016年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79

25.2016年闽侯县广电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1

26.2016年闽侯县司法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2

27.2016年闽侯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3

28.2016年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4

29.2016年闽侯县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5

30.2016年闽侯县气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7

31.2016年闽侯县公路分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88

32.2016年闽侯县民族宗教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90

三、有关指标及企业名单

1.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任务及县道路交通隐患低标路段、农村地区出村交叉路口隐患一览表... 91

2.各乡镇(街道)、青口管委会 职业病危害用人企业名单... 92

3.各乡镇(街道)、青口管委会职业卫生 基础建设活动任务企业名单... 97

 

 

2016年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辖区101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七、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32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19家符合要求(附件3)。

八、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九、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青口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镇68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3处隐患低标路段隐患的整治。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6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2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抓好辖区内中海油管道沿线占压安全监管。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祥谦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镇107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6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3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7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抓好辖区内中海油管道沿线占压安全监管。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尚干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镇38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25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2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南通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镇26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6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14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3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上街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镇45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6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8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3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竹岐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乡63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2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12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2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2016年鸿尾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乡49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3处隐患低标路段,以及8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29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1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荆溪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全镇141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配合南昌铁路福州工务段完成峰福线K393+493(光明一号道口)、外福疏解线K1+643(光明2号道口)两处道口“平改立”工作。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21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6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甘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辖区137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负责峰福线K385+481(甘蔗道口)隐患整改工作;配合南昌铁路福州工务段完成峰福线K385+481(甘蔗道口)隐患整改工作。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3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2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白沙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辖区30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5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配合南昌铁路福州工务段完成峰福线K368+902(大目埕道口)、峰福线K370+796(沙白头道口)、峰福线K377+704(商业局道口)3处道口“平改立”工作。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6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3家符合要求(附件3)。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洋里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辖区11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摸清3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狠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大湖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辖区12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完成纳入201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21处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加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十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廷坪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辖区1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小箬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10月底辖区1家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学校、特种设备、轻工、建材、机械、工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七、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登录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企业端登记,完善企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

八、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闽侯县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侯安监〔2016〕42号)及《闽侯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侯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九、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教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

十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履职和行政能力。

十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经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负责指导冶金、有色、建材(不含商品混凝土生产)、机械、轻工、纺织、涉氨制冷、工艺美术、化工(不含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信息化等行业内资工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依法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负责做好尾矿库建设项目(技改)的核准(或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项目核准(或备案)建设的尾矿库。

八、负责督促本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九、负责将本行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涉及的相关核准文件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

十、负责对旧货市场、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内航空、水上及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使用安全。

十二、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十三、承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拼装车、船和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

十四、负责装机容量五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水电站的并网运行和年度发电量调控计划的管理,并负责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承担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监管职责及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及监督管理。

十七、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五、负责属于外资企业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涉氨制冷、工艺美术、化工(不含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协调督促做好承办的大型外经贸活动、会展的安全管理。

七、负责监督指导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住宿场所(不含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负责成品油经营网点的规划布局、成品油许可证申报并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负责督促本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十、负责将本行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涉及的相关核准件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

十一、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教育部门及业务指导的各类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安保人员安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五、督促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六、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及业务指导的各类学校加强生物、化学试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七、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八、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公安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城市轨道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四、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计划和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职责对影响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按照工作职责,对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牵引车以及重型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报本级政府和预防办并配合有关部门治理隐患;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登记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五、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并提请政府组织实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对有关建设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拳打击各类“三合一”违法行为,彻底根除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隐患,形成整治“三合一”的高压态势。依法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划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规定悬挂或者喷涂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七、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审查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负责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九、根据职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十、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十一、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上街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城市轨道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规定悬挂或者喷涂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六、根据职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八、负责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七、依法实施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协助上级办理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参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建立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系统。

八、负责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和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十一、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经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调查处理。

十三、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依法查处只须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但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对政府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并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安全责任。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或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的安全监察监管工作。

九、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和分级实施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实行监察。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变更;负责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其产品质量依法实施监督。

十、负责安全防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和计量监督工作。

十一、组织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负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督促本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十四、负责将本行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涉及的相关核准文件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

十五、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依法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依法查处无采矿许可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需要关闭的,依法提请政府取缔、关闭。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依法注(吊)销采矿许可证并加强监督管理。

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尾矿库建设用地审批,依法查处非法占地、用地行为。

六、负责督促本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七、负责将本行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涉及的相关核准文件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

八、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混凝土生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依法对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初审、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申报。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六、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排水、城镇燃气(含城镇燃气管道和使用燃气的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监管)、市容环卫、污水及垃圾处理、城市公园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燃气和渣土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做好城镇房屋拆迁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机构做好安全工作。

八、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质量、房屋设备检测的技术规范管理和安全管理,协调全县房屋防汛救灾工作。

九、负责督导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安全、修缮和房屋安全鉴定及住宅房屋(含楼下为商业网点的住宅房屋)装修工程的行政管理。

十、对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园林绿化、园林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垃圾清运、填埋及焚烧处理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督促市政、燃气、园林绿化和房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项目施工以及城区环境卫生、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止主体责任。

十五、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道路运输、内河交通、驾校、汽车修理行业(领域)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工作职责,督促城市轨道运输单位落实安全运营措施。

五、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查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督促运输车辆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负责客运、货运站(场)的运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六、负责所辖水路客、货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港口及港口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负责港区内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七、指导、检查、监督内河水域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负责监督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按照规定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

九、负责本辖区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营运车船、营运驾驶员、船员和押运员的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十、按照职责开展道路、水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一、配合铁路部门负责全县铁路和本系统公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平改立”,督促完善本系统道路警示标志、铁路平交道口路段标线设置、维护。承担铁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对口协调上级铁路部门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水上搜救日常工作,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十三、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消防大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并提请政府组织实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对有关建设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围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全面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排查摸底,建立“三合一”场所底册。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力度,重拳打击生产型“三合一”违法行为,彻底根除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隐患,形成整治“三合一”的高压态势。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三合一”建筑,要按照消防法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五、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制定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与职工签订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四、负责工伤认定和参保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指导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工伤补偿费用支付;指导和处理工伤(含职业病)待遇劳动争议仲裁。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好未成年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七、负责劳动合同(应含职业卫生防治内容、下同)、工伤保险实施的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

八、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及《工伤保险条例》,做好职业病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的保障工作。

九、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计划和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职责对影响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按照工作职责,对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牵引车以及重型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报本级政府和预防办并配合有关部门治理隐患;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登记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四、城关道路整治重点:机动车乱停放、闯禁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假(套)牌、乱鸣喇叭、违规使用远光灯、不扎安全带驾驶,营运车、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及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国省县道和农村道路整治重点:机动车超速、客车和校车超员、酒后驾驶和三轮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清理逾期未年检、未注销摩托车和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六、“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和危货品运输车超速、超载、逆向行驶、强超、强会、违反交通信号灯等“十大货车野蛮行为”;抓好对货车驾驶人,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

七、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重点:建立交通安全态势评估机制,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八、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上街(高新区)交警大队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计划和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职责对影响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按照工作职责,对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牵引车以及重型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报本级政府和预防办并配合有关部门治理隐患;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登记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四、国省县道和农村道路整治重点:机动车超速、客车和校车超员、酒后驾驶和三轮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清理逾期未年检、未注销摩托车和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五、“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和危货品运输车超速、超载、逆向行驶、强超、强会、违反交通信号灯等“十大货车野蛮行为”;抓好对货车驾驶人,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

六、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重点:建立交通安全态势评估机制,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七、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发改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并督促、推动规划实施。

四、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

五、负责做好尾矿库建设项目(新建)的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项目备案建设的尾矿库。

六、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和政策性粮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加工装备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粮油系统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八、负责把全县职业病防治规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九、负责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立项、核准文件相应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

十、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农业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农业(种植业、畜牧渔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生产初加工机械等农机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渔业生产、作业安全和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八、负责渔业船舶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以及渔业船舶登记工作、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及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渔业船舶明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完善渔船通讯设施,组织指导渔业船舶开展水上自救互救,配合做好水上渔船事故的搜救工作。

十、负责督促本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十一、负责将本行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涉及的相关核准文件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营、水利设施(河道及湖泊堤防、江堤、水库、水闸、渠道等)以及所属自来水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单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负责河道采砂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七、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林业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指导、监督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监管职责范围内有林风景区(点)和其他涉林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落实防火措施。

六、负责督促本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七、负责将本行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涉及的相关核准文件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

八、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农机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生产初加工机械等农机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

四、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供销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做好烟花爆竹(自营部分)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的安全。

五、负责督促本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六、负责将本行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涉及的相关核准文件抄告安监、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

七、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旅游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及景点的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假日旅游安全专项检查。

六、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总工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工会组织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6年闽侯县卫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配合省、市有关部门拟定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实施国家及本省职业卫生标准。

五、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上报、调查分析,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

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八、负责职业病诊断、治疗与鉴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认定及监督管理;定期对职业病及防治情况进行统计报告和调查分析。

九、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六、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到2016年10月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实现100%评审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四、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指导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

六、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七、负责文化系统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文化站、网吧、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本部门组织或审批的文艺演出的安全监督检查。

八、组织拟定新闻出版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本行业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九、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承担体育航空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公共体育场所及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十一、负责经营性航空运动项目、水上体育经营活动及其他高危险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广电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四、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五、负责督促本行业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六、组织落实县政府及其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

七、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司法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四、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监狱、戒毒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五、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以及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福利企业及假肢科研和生产企业落实安全工作。

四、依据城乡低保政策和医疗救助办法等规定,受理符合救助条件的、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救助申请。

五、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六、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对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处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尾矿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的污染防治工作。

五、负责选矿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及配合有关处置工作。

七、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政绩、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要持续推进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五、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逐级分解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六、要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每月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每年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对县政府年终安全责任制考评为不合格的,将实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作出检讨;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完成安全目标责任制好的,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七、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气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防雷装置“三同时”工作;依法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016年闽侯县公路分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政绩、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要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五、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逐级分解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六、要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每月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每年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对县政府年终安全责任制考评为不合格的,将实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作出检讨;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完成安全目标责任制好的,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七、负责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2016年闽侯县民族宗教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负责指导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措施。

五、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任务及县道路交通隐患低标路段、农村地区

出村交叉路口隐患一览表

 

乡镇

职业病用人单位数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企业数

隐患低标路段

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路口隐患

青口管委会

32

19

0

0

青口镇

6

2

3

0

祥谦镇

30

7

0

6

尚干镇

25

2

0

0

南通镇

14

3

0

6

上街镇

8

3

0

6

竹岐乡

12

2

0

12

鸿尾乡

29

1

3

8

荆溪镇

21

6

0

0

甘蔗街道

30

2

0

0

白沙镇

6

3

0

0

洋里乡

3

0

0

1

大湖乡

0

0

0

21

廷坪乡

0

0

0

0

小箬乡

0

0

0

0

合计

216

50

6

60


 

各乡镇(街道)、青口管委会
职业病危害用人企业名单

经相关乡镇摸底调查,截止目前,我县工商部门注册涉及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314家,核实后目前正在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216家(包括工业企业213家,冷冻仓储服务企业3家):

1.青口管委会(32家):福州国隆石制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厂、福州胜达石材有限公司、福州小糸大亿车灯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万丰鞋业有限公司、协展(福建)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福州六和机械有限公司、福州庆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州福享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州泰全工业有限公司、福州泰全电机有限公司、全兴汽车配件(福州)有限公司、福建台亚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州福裕橡塑工业有限公司、福州福光橡塑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东碧汽车零件有限公司、颖明(福州)标准件企业有限公司、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福州新易制模有限公司、福州富全橡胶有限公司、福州诺贝尔福基机电有限公司、麦格纳(福州)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福州和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州东联实业有限公司、福州泰维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州国台橡胶有限公司、福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正道汽车配件(福州)有限公司、福州双屹砂轮有限公司、福州钧玮金属有限公司、丸五富井(福州)工业有限公司。

2.青口镇(6家):闽侯县昌隆石材工艺厂、福州宝恒家具有限公司、闽侯华艺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银晖金属涂装有限公司、福州艺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州联鑫纸业有限公司。

3.尚干镇(25家):福州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福州天鑫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立洲弹簧有限公司、闽侯县后福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星昇实业有限公司、福州金嘉利金属配件有限公司、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意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双杰包装有限公司、闽侯县尚干镇洋中制牌厂、福州兴大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闽侯县隆华工艺有限公司、福州宏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福州爱恩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州敬天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福州东荣塑胶品有限公司、闽侯县华林涂料厂、福州鼎盛纸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福建球山隆塑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东本涂料有限公司、福建省南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闽侯县尚干林辉碾米厂。

4.祥谦镇(30家):福建永德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宝丰管桩有限公司、福州益明源高新涂料有限公司、福州茂兴家私有限公司、闽侯县江海仓储有限公司、福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福州和顺德贸易有限公司(海螺水泥)、闽侯县惠龙石材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县王府建材有限公司、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闽侯福叶石材有限公司、福州吉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彩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福建金龙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常兴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州福启橡塑有限公司、福建创合电气有限公司、福州台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福州中澳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福州上春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福建永德吉灯业有限公司、福州牧丰饲料有限公司、福州豪鲜食品有限公司、闽侯县祥谦前锦鞋业有限公司、闽侯县祥谦漳钰野营用品厂、福建祥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麦特新铝业有限公司。

5.南通镇(14家):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海峡冻品批发市场、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福州南港石料有限公司、中建长通(福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千顺涂料有限公司、福州创杰机械有限公司、福州嘉益手套有限公司、福建天威电气有限公司、福州市榕臻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福州金博建材有限公司、福州市三俊工贸有限公司、福州闽侯鑫四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州齐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福州欧普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6.上街镇(8家):新世界(福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昇利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兰顿塑胶有限公司、福州泰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宏飞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闽宏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福润实业有限公司、闽侯县星星豆制品有限公司。

7.竹岐乡(12家):福州旗进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震港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泰华布业有限公司、福州华润混凝土有限公司、闽侯县竹岐大龙丰饲料、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闽侯盛华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闽侯县财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侯县南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源工艺有限公司、闽侯县苏建腻子涂料厂。

8.鸿尾乡(29家):福州振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云飞家居有限公司、闽侯县鸿祥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群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金利时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鹰翔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三民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瓦尔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宜成家居有限公司、福州闽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坚利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昌世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佳源编织有限公司、福州森威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福州鸿桥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明榕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泉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泉编织有限公司、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鑫健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百宜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侯盛柏深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民耕家居饰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侯县永新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广旺工艺品有限公司。

9.荆溪镇(21家):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福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福州三星气体有限公司、富水综合食品公司、福州瑞华印制线路板有限公司、福州建迪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市三吉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宏建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闽侯县秋泉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县宇华没有有限公司、闽侯县三闽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县联谊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县永钊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县东德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县隆辉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县鸿光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县榕森木业有限公司、福州大匠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材厂。

10.甘蔗街道(30家):福州国隆石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盛荣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福州乾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福建恒嘉环保有限公司、福州贺泰发服装有限公司、福州福变电气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县富恒粉末治金有限公司、毅飞汞业(福州)有限公司、喜运来(福州)纸制礼品有限公司、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鼎鼎(福州)食品有限公司、惠万家食品(福州)有限公司、福建盈茂服装实业有限公司、福建西亘电子有限公司、福州惠源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福思特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广正集团有限公司、闽侯县大阳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美涓家居制造有限公司、福州弘博工艺有限公司、福州金蔷薇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雅熙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盛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侯县博达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隆森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夫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宗发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常春腾家居制造有限公司、福建成达鼓风机有限公司。

11.白沙镇(6家):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闽侯闽兴编织品有限公司、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福州利福塑胶有限公司、福州吉成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鸿鼎盛材料有限公司。

12.洋里乡(3家):永发纸业(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奋达伟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福州优利机械有限公司。

13.大湖乡、廷坪乡、小箬乡均为0家。

 

 

各乡镇(街道)、青口管委会职业卫生
基础建设活动任务企业名单

今年全县共50家企业列入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其中35家(标下划线)属市局任务。各乡镇(街道)、青口投资区管委会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1.青口投资区管委会(19家):福州小糸大亿车灯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万丰鞋业有限公司、福州国隆石制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厂、协展(福建)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福州六和机械有限公司、福州庆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建东碧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福州福享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州胜达石材有限公司、福州新易制模有限公司、福建台亚汽车有限公司、福州泰全工业有限公司、福州泰全电机有限公司、全兴汽车配件(福州)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颖明(福州)标准配件有限公司、福州福裕橡塑工业有限公司、 福州福光橡塑有限公司

2.青口镇(2家):闽侯县昌隆石材工艺厂、福州宝恒家具有限公司

3.尚干镇(2家):福州天鑫皮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福州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4.祥谦镇(7家):福建宝丰管桩有限公司, 福建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益明源高新涂料有限公司,福州江海仓储有限公司,福州和顺德贸易有限公司(海螺水泥),福建永德吉集团有限公司

5.南通镇(3家):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海峡冻品批发市场,福州南港石料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

6.上街镇(3家):新世界(福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兰顿塑胶有限公司、福州昇立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7.竹岐乡(2家):福建泰华布业有限公司,闽侯县榕升树脂助剂有限公司

8.鸿尾乡(1家):福州云飞家居有限公司

9.荆溪镇(6家):福州三星气体有限公司,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福州瑞华印制线路板有限公司,福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富水综合食品公司,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甘蔗街道(2家):福州国隆石制品有限公司、福建乾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11.白沙镇(3家):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福州利福塑胶有限公司

12.大湖乡、洋里乡、廷坪乡、小箬乡均为0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各人民团体。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