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1月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1-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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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1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2起,同比减少30起,下降29.4%;死亡42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27.6%;受伤42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46.9%。全市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死亡5人,同比增加2人。

(二)县(市)区事故情况

1-11月份,12个县(市)区发生事故,鼓楼区(7起,3人)、台江区(3起,2人)、仓山区(8起,4人)、晋安区(8起,4人)、马尾区(2起,1人)、长乐区(5起,6人)、福清市(10起,4人)、闽侯县(15起、4人)、连江县(6起,7人)、闽清县(2起、1人)、罗源县(5起、5人)、永泰县(1起、1人)。

罗源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鼓楼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双下降”。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11月,全市72起事故死亡42人,分别涉及道路运输(47起,14人)、工商贸其他(9起,10人)、建筑施工(3起,7人)、工贸(6起,6人)、铁路运输(2起,1人)、水上运输(1起,1人)、渔业船舶(1起,1人)。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渔业船舶同比持平,工贸、工商贸其他、铁路运输、水上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

11月份,全市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中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11·26”香港大埔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紧盯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强化对事故的复盘分析和研判,深入排查事故易发环节和关键部位,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教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等工作,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成效,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相关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依托福州沿海短临气象预报体系,构建海岸气象智能预警系统,强化预警信息推送。持续推进船管站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监管与协同执法,优化商渔船舶点验工作机制,落实渔船出海前隐患排查,紧盯定位终端离线、轨迹异常等高风险船舶,确保整治不松劲、不走样。

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