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2月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3-2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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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2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45.5%;死亡2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75%。全市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县(市)区事故情况

1-2月份,6个县(市)区发生事故,台江区(1起,1人)、晋安区(1起,1人)、福州新区(1起,0人)、鼓楼区(1起,0人)、仓山区(1起,0人)、福清市(1起,0人),其余县(市)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台江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福州新区、鼓楼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马尾区、福清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双下降”。其余县(市)区同比持平。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2月,全市6起事故死亡2人,分别涉及道路运输(5起,1人)、商贸(1起,1人)。道路运输、工商贸其他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毫不放松做好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准研判当前各类风险,采取精准有力措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全聚焦“人、车、路、企”四个重点,抓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围绕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人员、重点路段和重点水域等方面,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快推进21处省市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深入开展2026年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提升治理工作。三是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二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醉驾、农村“两违”等各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四是强化“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复盘分析工作,切实做到“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完善一类(批)制度”,全力预防和压降交通事故。

 

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