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县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9个,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2个,纳入市级监管清单7个。
截至2026年6月,我县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累计完成国家监管清单水体2个,完成市级监管清单3个,市级监管清单正在治理4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6年6月30日-7月14日(15个自然日)
县监督举报电话:0591-22982923


注:1.黑臭成因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置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