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5批)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7-27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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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5 SD3FZ20260720D009 闽侯县荆溪镇关东村130多平方米农田被大湖乡南田村胡某佃占用近8年,并修建坟墓,5年以来,曾多次向属地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以及当地政府等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闽侯县 其他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荆溪镇、资规局、民政局开展现场核查。

1.荆溪镇关东村130多平方米农田系关东村村民李周官所有。2017年,胡春佃向关东村第三小组缴纳山地金后,在未经审批情况下,于李周官责任田相邻地块上建造一座坟墓(约30平方米),坟墓背护墙嵌入李周官田地。2025年11月21日,闽侯县法院判决胡春佃拆除侵占李周官田地田埂的部分墓墙,目前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2.胡春佃所建坟墓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属违规建设行为。

部分属实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违建坟墓的拆除工作,加强巡查。 闽侯县荆溪镇政府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依法依规对胡春佃违建坟墓予以拆除,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同类问题发生。    
10 SD3FZ20260720D022 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常年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各种垃圾全部排入内河并流入淘江,内河脏臭严重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要求彻底解决内河污染问题。 闽侯县 水、垃圾

2026年7月21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开展核查。

1.泮洋村村民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沉淀后,经门前屋后农田自然消纳,部分污水沿水沟流入内河汇入淘江;村内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后清运,但存在部分群众随手将生活垃圾丢入河道的情况,河道垃圾会散发异味。

2.镇村两级已常态化开展河道及两岸垃圾清理工作,祥谦镇通过青口管委会启动祥谦镇泮洋、双龙沿河截污整治工程项目。同时,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升村民环保意识。

部分属实

1.常态化开展内河浮漂垃圾清运、蚊媒消杀等工作;

2.加快推动河道截污整治工程项目;

3.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村民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行为。

1.镇村两级完善环卫一体化及村聘保洁工作规程,持续加强内河垃圾清理清运工作,避免垃圾沉积产生异味。同时对污染河段开展蚊媒消杀,改善河道环境。

2.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加快实施祥谦镇泮洋、双龙沿河截污整治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预计2027年年底竣工。

3.泮洋村加强河道现场巡查,同时通过村内广播、微信群、入户宣讲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宣传,引导村民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

   
11 SD3FZ20260720D023 闽侯县南屿镇江口村配套的污水管网已建成,目前仅有三分之一村民家的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其余村民污水均未接入污水管网直排附近内河,要求镇政府继续督促落实污水接管工作。 闽侯县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南屿镇开展现场核查。

1.闽侯县南屿镇江口村正在开展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目前全村已纳管1360户,接管率90.6%,140余户位处管网末端或地势低洼处,担心后期可能存在排水不畅问题,暂不愿意接管。

2.未接入污水管网户,均建有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经门前屋后农田消纳,少部分生活污水通过门前沟道排入内河。

部分属实 完成南屿镇江口村农村污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对江口村剩余未纳管户加强宣传,劝导其支持配合农村污水接管工作。

1.闽侯县南屿镇政府负责加快推进江口村农村污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对140余未接入污水管网户做到应纳尽纳,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工。

2.闽侯县南屿镇政府负责对江口村村民加强宣传,劝导其支持配合在建的南屿镇江口村农村污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一并完成全村污水接管工作。

   
15 SD3FZ20260720D031

1、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139号宏永公司2号厂房从事装修建材等批发业务,早晨6-7点宏永公司厂房铁皮经太阳照射反射强光到诉求人家中,影响正常休息;该公司电动车停车棚下雨天棚顶铁皮产生噪声影响群众生活;

2、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枕峰车队生活区凌晨3-4点工作人员下班时喧闹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闽侯县 噪声、其他

2026年7月21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139号2号厂房屋顶排水沟为银色铁皮,反射清晨阳光影响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宿舍楼第四层住户。

2.该厂房西南侧停车棚顶有自然落雨声。

3.省运输公司枕峰车队夜班职工下班返家时,存在正常的走路声及交谈声音。

部分属实 闽侯县祥谦镇政府督促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其位于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139号2号厂房屋顶铁皮排水沟进行遮光整改。

1.省汽车运输公司已完成厂房屋顶排水沟喷漆整改,目前阳光反射已消除。

2.省汽车运输公司已完成停车棚石棉毯加盖,减弱雨滴声。

3.闽侯县祥谦镇政府要求省汽车运输公司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下夜班时尽量降低交谈音量。

   
19 SD3FZ20260720D041 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村祥宏北路39号福州星宸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工厂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村民;生产废水直排工厂旁内河,漆渣、废油漆桶未按规范收集,污染环境。 闽侯县 水、大气、固废

2026年7月22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到福州星宸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调查核实。

1.该公司喷漆房密闭设置,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但其排气筒离北侧的居民仅50余米,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2.该公司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农村污水处置设施。

3.该公司已规范设置危废贮存间,车间喷漆作业区暂存区有部分漆桶,排查厂区及周边未发现随意丢弃危废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危废管理工作,规范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1.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并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因星宸公司在车厢生产属于订单型生产,日常生产仅按生产需求方才进行喷漆,检查时该公司暂未进行喷漆作业。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在该公司开展喷漆作业时,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闽侯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将生产环节的危废及时转移入库,进一步强化危废管理工作。

3.祥谦镇人民政府和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