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力量赋能绿色发展 共绘美丽闽侯新画卷
闽侯县举办2026年“全国生态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8-31 16:4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8月14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闽侯县人大常委会、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在福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生态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全国生态日活动主题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活动围绕这一主题,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宣传阐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领导林承文到场指导,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叶常青出席活动。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代表生态环保行业联络站部分代表,闽侯生态环境局以及县法院、检察院、资规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线下普法+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群众与专业工作者双向发力,推动生态环保理念深入基层、融入法治实践。

在实践中心广场,县法院、检察院、闽侯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搭建宣传展台,通过主题展板展示、普法手册发放、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宣传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和公民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向过往群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绿色生活常识。直观生动的宣传方式吸引众多市民驻足参与,有效打通了生态环保宣传“最后一公里”,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实践中心二楼的“人民讲坛”,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李豪律师受邀作题为《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精神 赋能美丽闽侯建设》的专题讲座。讲座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法典》的框架体系与制度创新,重点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新污染物治理、光污染防控、电磁辐射监管等前沿领域展开,并结合生态环保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读,为推进美丽闽侯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法治路径。与会人员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入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生

态环保工作,严守生态底线,厚植绿色底色,助推闽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闽侯县人大下一步将持续立足法定监督职能,紧盯县域生态保护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关于深化闽侯县闽江流域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决定》落实情况专项视察,督促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接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闽侯生态环境局也将以全国生态日和《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丰富生态文明宣传载体,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大县域内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排查整治力度,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品质,让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