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补贴近50%!闽侯2家独立粉磨站获得市级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5-2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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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水泥企业(独立粉磨站)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文件部署要求,闽侯县两家粉磨站(即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和福州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列入提升改造计划,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并安装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为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闽侯生态环境局主动对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改造升级资金难题,促进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日前,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和福州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均已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安装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并与省生态云平台联网验收。项目总投资134.6万元,其中申请市级大气污染治理补助资金66.8万元。改造后,有组织排放环节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10mg/m3。

事前政策传播,广泛宣讲传达

闽侯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和资金政策,充分利用帮扶培训、现场调研、微信群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宣讲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相关文件,帮助有提标改造意愿的企业及时知晓政策、谋划项目、争取资金,让企业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同时,最大程度享受生态环境政策红利。

事中服务指导,尽心保驾护航

悉心解疑难、优服务、助发展。在企业申报过程中,闽侯生态环境局就项目备案、资金申请、绩效指标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对点帮扶,对企业申报的市级大气污染治理补助项目进行全流程跟踪指导,最大限度地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尽可能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事后监督管理,资金用对用好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闽侯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从监测结果、运行数据、管理台账等方面对设施进行评估,确保治理设施参数正确、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担负起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管责任,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对污染防治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