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03月13日—2023年03月17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3-1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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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0313—20230317日我局对5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0317日-202303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

审批时间

1

福州市源顺进新材料有限公司

91350121MA33U1ME6W001U

2023年03月14日

2

福州瑞华印制线路板有限公司

913501006113187719001Q

2023年03月14日

3

福州延福橄榄有限公司

91350121791754502F001U

2023年03月15日

4

闽侯闽兴编织品有限公司

91350121611303422P001X

2023年03月15日

5

福州桐口白鹤粉干有限公司

91350121611333760X001U

2023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