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5-30 14:3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526—2025530日我局对6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530日-20256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康力食品有限公司

91350121611308282N001U

2025/5/26

2

福州云飞家居有限公司

91350121691935015Y001Z

2025/5/27

3

福州垚鑫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91350121MA3531XG7T001P

2025/5/27

4

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

913501217549882110001X

2025/5/27

5

福州金嘉利金属有限公司

9135012177964524XG001C

2025/5/29

6

福州六和机械有限公司

91350121724240245E001Q

2025/5/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