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7-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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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714—20257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718日-20257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建启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片光学镜片、50万个光学镜头项目

榕侯环评〔2025〕33号

2025/7/15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福包彩盒有限公司

91350100772902629H001P

2025/7/15

2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913500007173453482001V

2025/7/15

3

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

913501210816427764001P

2025/7/16

4

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

913500007416852383001Q

2025/7/16

5

颖明(福州)标准件企业有限公司

91350121611332629Q001P

2025/7/16

6

福州富水综合食品有限公司

91350121611341509H001X

2025/7/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