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8月7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8-0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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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环榕食品年产500吨速冻食品生产项目

闽侯县甘蔗街道铁岭西路10号

福州环榕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铁岭西路10号,租赁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3#车间第四层厂房,租赁面积2049.5m2。年产500吨速冻食品,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1、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依托贝奇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参照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1555.2t/a,生产废水排放量1986.7t/a。

2、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排放限值。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    

4、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