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8-0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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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84—20258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88日-20258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龙丰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纸制包装产品项目

榕侯环评〔2025〕37号

2025/8/5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913501216113326614001P

2025/8/4

2

福州怡兴纸业有限公司

91350104557559856K001P

2025/8/4

3

福州市华强建材有限公司

91350121068782053R

2025/8/6

4

闽侯县昌隆石材工艺厂

91350121705135802Y001Q

2025/8/7

5

福州环榕食品有限公司

91350121757385299E001C

2025/8/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