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7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10-1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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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09—202510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个排污许可证,1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017日-202510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建省兴春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包装生产品生产线项目

榕侯环评〔2025〕50号

2025/10/13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1350000611007201R001Q

2025/10/9

2

福建众安药业有限公司

91350000058400146Y001U

2025/10/14

 

三、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建旺捷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转运8000吨废矿物油、废机油项目

M3501210002

2025/10/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