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我局对4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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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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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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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鑫天利模塑制品有限公司 |
91350121789024244Y002U |
202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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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山前加油站 |
913501216628467267001W |
202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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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
91350121735696950C001Q |
202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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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州泰全工业有限公司 |
913501217573697319001X |
2026/1/23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