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7-3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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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727—20267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731日-20268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晟佳精密制品有限公司汽车内饰生产
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6〕21号

2026/7/27

2

福建翔隆汽配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产品项目

榕侯环评〔2026〕22号

2026/7/27

3

闽侯县鹤峦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5万件塑料制品项目

榕侯环评〔2026〕23号

2026/7/29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山前加油站

913501216628467267001W

2026/7/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