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7-1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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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闽侯县教育局2025年特殊教育招生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特殊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原则,组织闽侯县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持有“有效证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残疾子女入学。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20人

中职班(智能养老康复“家政方向”专业、工艺美术专业):6人

三、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年满6周岁至8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在闽侯县辖区的智障、自闭症儿童。(含符合闽侯县教育局2025年关于特殊教育招生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注: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没有自伤、自残、攻击性行为,身体健康。

2.未丧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二)中职班:年满16—18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在闽侯县辖区的应届初中毕业或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并持有残疾证,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与一定学习能力的学生。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截止8月20日前,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报名摸底信息。

(二)正式报名:2025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带学生到校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五、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首页及父母、孩子本人页复印件);

2.1寸免冠彩照4张;

3.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4.近期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 体检项目:体格检查(内科 外科 五官科等)、血液分析、肝功、肾功、心电图、胸透(缺一不可)

注:应届普通学校初中毕业的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进城务工子女报名时还需提供“四证”材料:①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双方辖区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③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④残疾证。注(必须在招收完本县符合条件学生后若有空余学位再统筹安排)。

2.相关证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按政策对学生进行生活费和交通费补助。

4.本简章未涉及的内容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双福社区双福路7号

(闽侯县民政局旁)

    联系电话:22986782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