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关于申报2026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6-22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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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6〕3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6〕37号)精神,支持一批水稻、甘薯、玉米、大豆、花生、油菜等粮油作物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通过项目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甘薯、玉米、大豆、花生、油菜等单产上一年福州市平均亩产提高5%以上。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在6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