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指标共 2091.334883万元,经各乡镇审核上报,其中:种粮大户补贴标准500元/亩,补贴资金合计118.5035万元,一般农户补贴标准246.394元/亩,补贴资金合计1972.831383万元。请你们再次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惠农惠企专项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资金受益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25〕12号)要求,由县级通过代发机构直接拨付到户。
附表:2025年闽侯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