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第二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10-2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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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文件精神,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 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我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对申报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闽侯县上街严选电商工作室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及申报材料的审核。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闽侯县上街严选电商工作室,该公司法人代表闫铭玉,2023年6月22日从闽江学院毕业。经网上比对和现场实地考察,该企业至今已持续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当前仍正常经营。该公司法人代表符合补贴条件,现拟向该公司法人代表发放创业场地租用补贴3000元。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监督电话:62198999。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