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侯县部分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规程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12-0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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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和闽侯县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工作方案》要求,针对《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闽侯县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2年11月28日—12月1日,对闽侯县第二中学、闽侯县第六中学、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鸿尾古洋小学、鸿尾埕头小学、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教基二[2009]11 号)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2018]5 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划内图书馆的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和学校做好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评估等工作。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抽选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和现场查看等方式,从制度建设、硬件建设、运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对随机抽检的学校进行了逐项检查和指导。认为几所学校均能认真按照《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划建设、配备仪器设备、管理借阅图书、积极参与各级实验和图书管理人员培训。各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能按照课程要求开足小组实验,闽侯县第二中学实验室引入智能管理系统,更加便捷,教师实验准备等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校图书馆制度齐全,按规定时间及时开放,借阅率高。并结合《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开展排查清理问题图书工作。受检学校整体硬件建设情况良好,所有实验室和图书馆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职责落实教育教学研究辅助工作。 

  三、工作建议 

  图书馆方面,两所小学因学生数较少,馆藏图书量充足,但书目科学分类不够科学规范。两所高中逐年增班,已建议学校安排图书采购预算,保障图书配备逐步达标和图书每年的更新率符合要求。实验室方面,个别学校实验室桌椅、实验仪器设备摆放不够规范,已建议重新科学摆放。

闽侯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