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3〕17号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审批鸿尾乡高端建材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1号主干道、1号支路项目建议书的函(侯城建司〔2022〕4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鸿尾乡高端建材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项目1号主干道、1号支路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鸿尾乡高端建材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项目1号主干道、1号支路项目(项目编码: 2205-350121-04-01-454039)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鸿尾乡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鸿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路网交通压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 1号主干道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长度670米,宽16米;1号支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长度235米,宽12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6888万元,其中建安造价40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0万元,征地拆迁费141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