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143号
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周边配套设施项目—五虎山东入口七里小街项目建议书的函(侯产投函〔2025〕9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快推进历史建筑迁建及活化利用,打造独具特色商业邻水步行街,经研究,原则同意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周边配套设施项目—五虎山东入口七里小街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周边配套设施项目—五虎山东入口七里小街项目(项目代码:2504-350121-04-01-409630)
二、项目单位: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为:将洽浦地块6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B类建筑)(洽浦68-399-65号,洽浦71号,洽浦97号,洽浦98号,洽浦161号,洽浦319号)迁建至五虎山七里小街,落架1处一般建筑(C类建筑,洽浦99-1号),建筑面积合计约3492平方米(其中B类约3192平方米,C类约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原址构件保护性拆解及运输存储,构件临时仓库建设;2.新址基础、花基、台明、斗底砖等重新制安,屋架、柱、檩等大木结构新制补配制安,灰板壁及瓦屋面重新制安,水电接口及消防安装等项目。二期项目为:新建七里小街牌坊、新建八座织补建筑(建筑面积约2346平方米)、室外道路广场铺装约6089平方米、及室外景观小品、水系景观打造等项目。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537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批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