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174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淘江口产业园区外湾洲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祥政函〔2025〕12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园区汽车道路通行能力,有限解决周边居民公共停车空间紧缺问题,提升周边人居生活环境与便捷性,经研究,原则同意淘江口产业园区外湾洲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淘江口产业园区外湾洲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350121-04-01-736698)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水泥路面停车位35个、植草砖生态停车位57个、混凝土路面硬化2893m2、设置机动车停车棚450 m2、新建绿化842 m2、绿地提升1304m2,广场铺装753m2以及配套的室外照明和给排水等内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61.1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