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235号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榕桥村、联心村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上政函〔2025〕26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有效解决榕桥村、联心村14个排口污水直排溪源江问题,提升溪源江及周边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区域污水治理体系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榕桥村、联心村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榕桥村、联心村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11-350121-04-05-803117)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1.管网建设:沿溪源江沿岸新建De450污水管约660米,用于收集沿岸农户散排污水,管道末端接入榕桥村现状污水提升泵站。2.截流设施建设:新建一座规模为1200立方米/日的污水截流泵井,配套建设De160污水压力管约620米,最终接入联榕路市政污水管,实现污水截流纳管。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63.72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复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