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252号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南通道荔园小镇龙舟文创项目建议书的函(通政函〔2025〕4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南通道荔园小镇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丰富文旅产业的内涵,推动乡村经济繁荣,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通道荔园小镇龙舟文创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道荔园小镇龙舟文创项目(项目代码:2511-350121-04-01-639605)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步行绿道约1.2公里(以实测为准)、荔枝-龙舟主题公园、龙舟制作技艺展示带、方庄宋少保方公祠提升改造、景观小品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75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复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