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41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青口东南汽车城园区水环境配套工程一期内河整治工程(排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祥政函〔2026〕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切实改善闽江干流水环境质量,确保闽江干流水质稳定达Ⅱ类,提高周边人居环境品质,经研究,原则同意青口东南汽车城园区水环境配套工程一期内河整治工程(排口整治)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口东南汽车城园区水环境配套工程一期内河整治工程(排口整治)(项目代码:2512-350121-04-01-224501)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长约130米,截流井3座,泵井2座(90t/d、300t/d),DN110-DN160污水压力管长约1500米,其中江中安置房小区排口工程新建DN400污水管长约10米,污水泵井1座,dn110污水压力管约300米。泮洋海信码头排口工程新建截流井1座,dn160污水压力管约770米,洋下齐天大圣庙旁排口工程新建DN300污水管长约120米,截流井2座,dnl10污水压力管约43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367.9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