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57号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闽侯县竹岐乡榕中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交建便函〔2026〕13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健全竹岐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均衡路网布局,完善闽侯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配套,优化周边居民出行,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竹岐乡榕中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4-350121-04-01-335905)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1813公顷,起点与规划竹岐大道交叉,南北走向,终点与麦浦路交叉。道路长度约542.738米,道路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其中共设一座桥梁:1-40m装配式预应力砼简支箱梁桥(桥长49.08米,桥宽30米)。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641.82万元,其中工程费3813.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343.31万元,基本预备费484.7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