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61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市政污水管网及村庄雨污管网修复(G104国道沿线金山加油站至大义小学段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6〕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企业污水排放问题,提升营商环境品质,经研究,原则同意市政污水管网及村庄雨污管网修复(G104国道沿线金山加油站至大义小学段污水管网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政污水管网及村庄雨污管网修复(G104国道沿线金山加油站至大义小学段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代码:2604-350121-04-01-734707)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G104国道金山加油站至大义小学段,建设内容包含新建DN400污水管网长约890米,检查井约30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516.7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