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6-06-1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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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6〕83号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侯振司〔2026〕8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竹岐乡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重新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5〕291号),生态园性质为综合公园,属于开放式、公益性公园绿地,每日接待人数规模可达1500人左右。为构建闽侯县茉莉花茶产业体系,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以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振兴,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512-350121-04-01-600344)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133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公园配套园路,路宽2.4米,建设长度为1810米。(2)新建3座通道桥梁,分别为长37米、宽12.5米;长30.2米、宽4米;长38米、宽4米。(3)基地内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含:新建茉莉花茶饮体验中心,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一座,提供机动车停车位24个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990.35万元,其中工程费3919.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38.71万元,基本预备费232.4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83.34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