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圃片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6-06-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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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6〕86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青圃片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青政函〔2026〕7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进青口产业园区及周边污水环境治理,提高周边人居环境品质,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圃片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4-350121-04-01-485244)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长约20850米,Del10-Del60接巷管暂估约75584米,小型污水提升泵4座。同步清疏及修复现状村庄内管渠,并对青圃河进行清淤清障。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917.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02.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90.25万元,基本预备费424.6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8.71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重要设备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不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