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94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青口汽车工业园区淘江口产业园区污水收集(祥谦镇泮洋、双龙沿河截污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祥政函〔2026〕9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有效解决泮洋、双龙片区污水排放问题,不断提升祥谦镇闽江干流、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口汽车工业园区淘江口产业园区污水收集(祥谦镇泮洋、双龙沿河截污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602-350121-04-01-436543)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对闽侯县祥谦镇泮洋、双龙沿河进行截污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00-DN300污水管长约2.9公里,De110-De160沿河接驳管长约7.4公里,小型污水泵井3座(规模100m3/d、365m3/d、420m3/d),压力管长约1.03公里。检测修复现状泵站一座及DN600污水管长约0.18公里,清淤量约121立方。河道清淤量约1.668万立方,围堰37道。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41.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95.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2.53万元,基本预备费113.3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2.67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不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