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100号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福州市生物医药与机电产业园9号路(二期)道路项目建议书的函》(南政〔2026〕2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快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效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完善交通路网配套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生物医药与机电产业园9号路(二期)道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生物医药与机电产业园9号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605-350121-04-01-396594)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9号路二期起点自海睿达企业北出入口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智慧大道。道路修建长度约182米,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电力及通信排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345.8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