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104号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大湖乡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坂头村和茶坪村)项目建议书的函》(湖政〔2026〕8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切实改善大湖乡农村供水条件,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大湖乡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坂头村和茶坪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湖乡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坂头村和茶坪村)项目(项目代码:2607-350121-04-01-827064)
二、项目单位:大湖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C25埋石砼(埋石率为20%)拦河坝1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3T减压池2座;新建25m3/d组合式净水设备(不锈钢)1座,新建225m3/d组合式净水设备(不锈钢)1座,增设混凝剂加药装置2座;新建20T清水池1座,新建100T清水池1座,维修100T清水池1座;新建输水管7430m,管材均为PE100管,管径De63~50;新建配水管4780m,管材均为PE100管,管径De50~32;新建入户管1230m,管材均为PE100管,管径De32~25。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3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