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109号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大湖乡岭头村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湖政〔2026〕9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岭头村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改善岭头村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大湖乡岭头村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湖乡岭头村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606-350121-04-01-434977)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DN200-DN300污水管道约526米、接户管约340米,排水沟约158米,检查井约26座、接户井22座、截流井2座,改造新建三格化粪池21座、隔油池2座、沉淀池1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99.8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