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159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青口镇市政污水管网及村庄雨污管网修复(G104 国道沿线吉山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6〕1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修复吉山村现状闸门,解决污水直排河道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青口镇市政污水管网及村庄雨污管网修复(G104 国道沿线吉山村污水管网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口镇市政污水管网及村庄雨污管网修复(G104 国道沿线吉山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代码:2609-350121-04-01-653893)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DN300污水管道约100m,更换闸门及其零配件,改造现状检查井,清疏检测现状管道。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92.6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50天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制定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