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第二中学建设的闽侯二中新建学生食堂及宿舍楼项目选址于闽侯县尚干镇,总征地面积74534.78平方米。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9年经县政府会审通过(侯政办项〔2019〕13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74534.78平方米,实用地面积59024.5平方米,建筑密度22.99%,容积率0.94,绿地率30%,建筑占地面积1356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260.9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459.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801.2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7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00个。
因设计单位失误造成项目部分楼栋位置与现场实测不符,现该建设单位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未改变的前提下向我局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1、对已建女生宿舍楼建筑外轮廓按现状进行修正。
2、拟建宿舍楼与周边建筑间距及退距按实际红线放样进行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8日。公示地点:闽侯二中新建学生食堂及宿舍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