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1-00353 文号 侯自然综〔2021〕585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12-10
标题 关于福建中医药大学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侯自然〔 2019 〕 234号)于2019年5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总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 ,建筑密度24% ,绿地率30% ,总用地面积590483.9平方米(合885.7亩) ,总建筑面积359858平方米。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1-00353
文号 侯自然综〔2021〕585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12-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福建中医药大学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内容概述 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侯自然〔 2019 〕 234号)于2019年5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总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 ,建筑密度24% ,绿地率30% ,总用地面积590483.9平方米(合885.7亩) ,总建筑面积359858平方米。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关于福建中医药大学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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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侯自然〔2019〕234号)于2019年5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总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24%,绿地率30%,总用地面积590483.9平方米(合885.7亩),总建筑面积3598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335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643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5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773辆。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决策部署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需求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0〕171号),该校申请在不改变原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原总平面规划作出以下调整:

  一、中国康复产业研究院大楼中庭空地新增三个椭圆景观构筑物,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59平方米。

  二、原“办公楼”名称更改为“行政办公楼”,其中庭空地西南侧新增“明德楼档案库房”,面积为383.89平方米。

  三、原“科研附属用房”名称更改为“实验动物中心”,其北侧建筑单体进行优化调整,名称命名为“实验动物中心实验用房”,面积为1491.64平方米。

  以上调整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后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6日。公示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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